Wednesday, December 15, 2010

解釋遭駁回動議與議長爭論 卡巴星遭驅逐半天

更新: December 14, 2010 17:50

解釋遭駁回動議與議長爭論
卡巴星遭驅逐半天
(吉隆坡14日訊)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卡巴星,為了解釋其遭駁回的動議不是針對法官行為,而是公共機構當局一事,與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爭論不休,最終遭驅逐出國會半天。

卡巴星的動議其實早在議長辦公室內被駁回,但前者卻在問答環節后,提出他的問題,儘管議長多次嘗試阻止他繼續發言,並關上其麥克風,但卡巴星卻依然故我。

卡巴星強調,其問題在于一名法官不肯回應其書信,因此其動議不是針對法官的身分,但議長卻認為這涉及議會所不能討論的法官行為問題。

議長反問卡巴星,“為何一直要別人聽從你,你以為你是誰?我是議長,那位詮釋會議常規的人。在第42條文下,當議長講話時,沒有人可以講,不理是舊議員與否。”

“讓我先說,武吉牛汝莪在國會也應該有像在法庭的責任,不要忽略議會常規,你知道被駁回的動議是不能再討論的。”

但卡巴星依然不罷休,議長還不忘了提醒他如果再繼續講下去,會讓他休息,卡巴星反指責議長在恐嚇他,這時其他議員包括行動黨華都牙也區國會議員馮寶君也企圖聲援卡巴星,卻被議長阻止,指這是他與卡巴星的事。

最后,議長以干擾會議程序為由,將卡巴星驅逐國會至下午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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